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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(lián)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

根據(jù)《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普通高校聯(lián)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18〕4號)并經教育部核準,制定本招生簡章。


一、報名

(一)報名條件
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(yè)文化程度(須為學歷教育注1)的人員,可以申請報名:

1.港澳地區(qū)考生,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。

2.臺灣地區(qū)考生,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。

3.華僑考生,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,并已在住在國連續(xù)居留2年,兩年內注2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注3,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注4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注3。

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,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(xù)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資格、5年內注5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注6,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注7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注6的,也可參加報名注8。

中國公民出國留學(包括公派和自費)在外學習期間,或因公務出國(包括外派勞務人員)在外工作期間,均不視為華僑。


(二)報名時間

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,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,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時間(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具體安排以各考區(qū)公告為準,2020年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)。


(三)報名方式

全國聯(lián)招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相結合的方式。

1.網上報名

考生登錄聯(lián)招辦網站進行網上報名(網址:http://www.eeagd.edu.cn)。網上報名時,考生需按要求進行注冊,輸入報考基本信息、上傳本人照片,在網上繳付報考費(報考費每人550元人民幣,港澳考區(qū)繳費方式自定),并預約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的時間、地點。


2.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

網上報名后,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,并按預約時間到相關報名地點辦理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手續(xù)。辦理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手續(xù)時,向報名點提交以下報名資料,所有提交的資料需為正本且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限內,其中應屆生畢業(yè)證明、成績單、華僑居留權認證書須留下備查。

(1)港澳地區(qū)考生須出具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。

(2)臺灣地區(qū)考生須出具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。

(3)華僑考生須出具的材料:

①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系的證明文書(如考生父母均已離世,需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、死亡證明等相關法律材料);

②由我國駐外使(領)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已在住在國連續(xù)居留時間及兩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),或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(xù)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);

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。若定居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,須出示同我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(領)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,和我國駐第三國的使(領)館開具的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)。

(4)所有考生應提供其高中畢業(yè)文化程度(須為學歷教育)的證明材料。應屆高中畢業(yè)生須提供畢業(yè)中學開具的畢業(yè)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,錄取考生入學報到后在聯(lián)招辦報名網站補上傳高中畢業(yè)證書(證明)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。往屆生須提供高中畢業(yè)證書(證明)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。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出具我國駐外使(領)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是否學歷教育)。

(5)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報名點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的,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,經報名點同意后方可委托親屬代理確認,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、代理人身份證件、考生親筆簽署的委托書及考生電子相片、報名材料。每位代理人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(xù)。

3.華僑考生須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,考試地點可以選擇北京、上海、福州或廣州。持香港、澳門地區(qū)高中學歷的港澳臺考生必須在畢業(yè)中學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門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并參加考試。

報考費一旦繳交,恕不退還。


(四)現(xiàn)場確認報名地點

北京:

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(北京市海淀區(qū)志新東路9號,郵政編碼:100083,電話:(010)8283 7212)。

上海:

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(上海市楊浦區(qū)民星路465號,郵政編碼:200433,電話:(021)3536 7070)。

福建:

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(福州市北環(huán)中路59號,郵政編碼:350003,電話:(0591)8621 5678,傳真:(0591)87841 550);

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(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,郵政編碼:361006,電話:(0592)5703 107,傳真(0592)5703 106)。

廣州:

暨南大學(石牌校區(qū),廣州市天河區(qū)黃埔大道西601號,郵政編碼:510632,電話(020)8522 0130,傳真:(020)8522 1340)。

香港:

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(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,電話:3628 8787 / 3628 8711);

②香港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(qū)分社:

灣仔分社: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(電話:2832 3888);

北角分社:香港北角英皇道395號華豐國貨商場地下1號舖(電話:2565 0370);

旺角分社:九龍旺角洗衣街62-72 號得寶大廈2樓(電話:2998 7888);

尖沙咀分社:九龍尖沙咀彌敦道27-33號良士大廈1字樓(電話:2315 7171);

將軍澳分社: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鋪(電話:2628 6118);

觀塘分社: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-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(電話:2343 8243);

荃灣分社:新界荃灣青山公路(荃灣段)189號地下(電話:2499 1377);

元朗分社:新界元朗教育路31-41號(電話:2475 5367);

沙田分社: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-718號鋪(電話:2692 7773);

大埔分社:新界大埔寶湖道3號寶湖花園商場223號鋪(電話:2657 2883);

屯門分社:新界屯門青山公路(新墟段)11-17號嘉華大廈1/F A鋪(電話:2618 8188);

③京港學術交流中心(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(lián)合出版大廈1404-05室,電話:2893 6355);

④中國教育留學交流(香港)中心有限公司(香港上環(huán)蘇杭街69號25樓2501室),電話:(2542 4811)。

澳門:

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(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-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,電話:(2856 3033)

報名地點如有變動,以網上報名系統(tǒng)公告為準。

(五)報名資格審核

1.報名結束后,聯(lián)招辦組織協(xié)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,包括身份審核、學歷審核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核。

2.聯(lián)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后,在聯(lián)招辦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,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、性別、資格類別等。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并經公示的考生方可參加聯(lián)招考試。公示后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。


二、考試

(一)考試科目

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、數(shù)學、英語、物理、化學;文史類考試科目為中文、數(shù)學、英語、歷史、地理。每科滿分為150分,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。

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(lián)合招收華僑、港澳地區(qū)、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(lián)合招收華僑、港澳地區(qū)、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》(第2版)。


(二)考試時間

日 期

時 間

科 目

5月18日(星期六)

9:00-11:00

中文

13:00-15:30

英文

5月19日(星期日)

9:00-1100

數(shù)學


1300-1500

物理、歷史


1600-1800

化學、地理

(三)考試地點

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;

上?!∮缮虾J懈咝U猩k公室安排;

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安排;

廣州 由聯(lián)招辦安排;

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;

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。


(四)答題方式

全國聯(lián)招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閱卷??忌诳荚嚂r必須按規(guī)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(qū)域內答題,在指定區(qū)域外答題不予計分。


(五)其他事項

1.報考高校體育類、藝術類專業(yè)的考生,須參加術科考試,術科考試時間、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有關高校確定,考生應盡早與擬報考的高校聯(lián)系。

2.準考證在考前一周領取,具體領取方式詳見聯(lián)招辦報名網站公告。


三、志愿填報

(一)全國聯(lián)招考試成績公布后,6月中下旬考生填報志愿,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??忌顖笾驹妇W址與網上報名網址一致。

(二)填報志愿前,考生應認真閱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(lián)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專業(yè)目錄》,了解高?;厩闆r、招生專業(yè)、收費標準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。

(三)志愿填報采取平行志愿方式??忌商顖?0所高校本科志愿,每所高??商顖?個專業(yè)志愿和一個專業(yè)服從選項。報考預科的考生還可填報5個高校預科志愿。

(四)填報志愿時,同一批次同一院校,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(yè)和體育類、藝術類專業(yè)。

(五)報體育類、藝術類術科考試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,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、藝術類專業(yè)。


四、錄取

(一)聯(lián)招辦于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。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,分為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,按照“先本科、后預科”的順序,實行平行志愿投檔。

(二)高校根據(jù)考生考試成績、志愿及本校招生計劃、錄取要求,在聯(lián)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以上擇優(yōu)錄取新生。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(lián)招辦核準后辦理錄取手續(xù),向考生寄送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。


五、新生報到

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(guī)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(xù)。學生入學注冊時,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,收費標準與內地(祖國大陸)同校同專業(yè)學生相同。新生入學后,根據(jù)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,不符合要求的,取消入學資格;僅專業(yè)受限者,可商轉其他專業(yè)。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后須參加錄取高校組織的考試,合格者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。


六、違規(guī)處理

在聯(lián)招報名、考試等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(xiàn)違規(guī)行為的,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(guī)行為處理暫行辦法》確定的程序和規(guī)定處理。


七、其他

(一)考生可在聯(lián)招辦網站上查詢當年的聯(lián)考成績和錄取情況。在“內地(祖國大陸)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(qū)招生信息網”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。上述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咨詢及相關服務。

(二)學生在校期間,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(fā)布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(yǎng)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及臺灣地區(qū)學生的規(guī)定》進行管理。學生與內地(祖國大陸)學生享受同等醫(yī)療保障政策,按規(guī)定參加高校所在地城鎮(zhèn)居民基本醫(yī)療保險并享受同等待遇。

(三)學生修業(yè)期滿,考試成績合格,由高校頒發(fā)畢業(yè)證書。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規(guī)定條件的,授予學士學位。

 

注釋:

注1:須在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級中等學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,非學歷教育經歷不符合報名條件。

注2:指連續(xù)的兩個自然年內。

注3:1個月按30天計算,不少于18個月即不少于540天。

注4:即從2017年4月1日-2019年3月31日。

注5:指連續(xù)的五個自然年內。

注6:1個月按30天計算,不少于30個月即不少于900天。

注7:即從2014年4月1日-2019年3月31日。

注8:如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,則不適用“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”的條款。


詳情可登錄廣東考試院網:http://www.eeagd.edu.cn/portal/messages/1540911387164.html